佛门礼仪(一):居士与居士戒
作者:王学信
编者按:
本网络平台特请王学信先生提供他的佛教文化系列文章以飨读者。佛教文化是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先生作为南怀瑾先生的弟子,对此亦颇有研究,因学佛四众所需,特撰写此系列文章。
佛门信众中,既有出家人,也有在家人。出家人依性别称比丘或比丘尼,俗称和尚、尼姑,亦称大僧、二僧,或大僧、小僧,而在家人便是居士。居士是梵文Kulapati的意译,指居家修道之士,而居士一词,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本已有之,原意是指居家而不出仕之有学问、有操守之士,此处为佛门借用。梵文的音译则为“伽罗越”,原指居家多财、既富且乐者,该词自佛教使用后,其词义便注入了新的内涵。
在家的男居士又称为“优婆塞”,其梵文意译为“清信士”,也称“近事男”,指亲近佛、法、僧三宝。在家的女居士则称为“优婆夷”,梵文意译为“清信女”,或称“近事女”。以上“出家二众”与“在家二众”合称“佛门四众”或“僧俗四众”。
自公元前二年,即西汉哀帝元寿元年,佛教开始传入中国,两千多年来,随着佛教文化的传播及其渐次与中华传统文化相互借鉴、融合的历史进程,除了出家僧人外,于社会各阶层中涌现出难以数计的在家修持佛法的信众,其中便有堪称大居士的诸多历史上的名人。如南北朝时的颜延之、谢灵运、沈约、司马达;唐代的王维、白居易、裴休;宋代的张商英、苏东坡、黄庭坚;元代的赵孟頫、耶律楚材;明代的宋濂、李卓吾、袁宏道。清代更是蔚为大观,从顺治、雍正、乾隆诸帝,到张廷玉、鄂尔泰、福彭等名臣,再到龚自珍、魏源、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杨文会。近现代则更不胜枚举,如蒋维乔、丁福保、杨度、熊十力、陈铭枢、熊希龄、欧阳竟无、夏莲居、黄念祖、周叔迦、赵朴初、南怀瑾、郭元兴诸人,皆是名闻海内外的大居士。
要成为一名佛门居士,“三皈依”是不可或缺的仪式。三皈依指的是皈依佛、法、僧三宝,因为佛教认为,世俗社会的金银珠宝再昂贵也比不上佛、法、僧三宝的功能妙用,他们作为指引无明众生奔向超脱生死彼岸的导航者,应该是宝中之宝。早在释迦牟尼于古印度次大陆弘传佛法时,在家信众只要在佛面前说,我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便是一名佛门居士了。后来,三皈依仪式日渐繁复,而且人们也普遍认为,庄严隆重的三皈依仪式更能激发、增强信众的虔诚、恭敬之心。明、清以来,汉传佛教的三皈依仪式皆依照明代见月律师制定的《三皈五戒正轨》施行,迄今仍如是。
举行居士三皈依仪式时,寺院大雄宝殿内,佛像庄严,香烟缭绕,在钟鼓齐鸣声中,皈依三宝的信众在引礼师的带领下,请出传授三皈依的上师。待上师坐定,在家信众便跪在上师面前,开始接受三皈依。
上师首先开示信众,解说三皈依要义,并嘱以恭敬至诚,方得真实利益。接着,上师与信众起立请圣,同声念诵:“香花迎,香花请,弟子某某一心奉请,尽虚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宝。”须三请三拜。然后是忏悔,信众自称法名,上师念一句,受皈依者念一句,其忏悔文曰:“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接下来是正授三皈,信众自称法名,上师念一句,受皈依者念一句,其文曰:“尽形寿,皈依佛;尽形寿,皈依法;尽形寿,皈依僧。”结句为:“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下面是发愿,形式同前,其文曰:“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发愿毕,上师便要宣讲皈依三宝之功德利益,通常依《灌顶经》所云:“受三皈者,常有三十六善神与其无量眷属,守护其人,令其安乐。”并依《校量功德经》所说,以清净心皈依三宝者,其福德之大,几无可比拟。最后是回向,意将自身所有功德回向众生,使其皆可往生西方净土。依然是上师吟诵一句,众人复诵一句,其文曰:“受皈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
“三皈依”仪式完成后,上师会发给你一本皈依证书,同时,上师会郑重地在上面签上自己的法号,钤上自己的印章。这样,你便成为上师认可的一名正式的居士了。而作为一名居士,还要受持“五戒”,也就是“居士戒”。“戒”是佛门学说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与“定、慧”二学并列,是指佛门信众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行为规范,梵语音译为“尸罗”。居士五戒是佛门的根本戒律,亦为佛门一切戒律的基础。
不杀生是第一戒,是说不能杀一切有生命的动物,包括自己不能亲自杀生,亦不可唆使他人杀生,甚至不可起意杀生,否则就是犯戒。不偷盗是第二戒,是说不仅自己不去盗取他人财物,亦不可唆使别人偷盗,否则亦为犯戒。不邪淫是第三戒,指除正常夫妻关系外,不可有其他非正常之男女性关系,否则即为犯戒。第四戒是不妄语,指不得编造谎言,胡说八道,不仅言语,文字亦如是。不饮酒是第五戒,佛门认为酒能使人乱性,过度饮酒会失去理性而做出不端、不雅之事,故有此戒。
此外,居士戒中亦有“八关斋戒”,简称“八戒”,也就是在“五戒”基础上,再增加三戒,这是对居士的更高层次的戒律要求。第六戒,不装饰香华蔓,不用香油涂身,不观赏歌舞倡伎。此条戒律是依照古印度习俗而来的,按现在理解,应是不涂脂抹粉,不装饰打扮,不观听世俗歌舞等。第七戒,不睡、坐高大华丽之床。此处之床,亦包括各类坐具。佛门之所以强调六、七两条戒律,旨在减少信众对物质享受的追求,避免世俗的感官刺激及纷扰,淡泊物欲,追求内心的清净。第八戒是不食非时食。佛门自古便有过午不食的传统,目的是使出家僧尼身心清爽,减少妄念,有利静修。而居士的第八戒只是一种“持斋”的方式,即在农历每月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六天,持戒修行,过午不食。当然,如果该居士在“非食时”确感饥饿难耐,略进些汤水、果汁、粥糜亦无不可。显然,八戒是居士戒,由此观之,《西游记》中的猪八戒也应该是居士,而不算真正出家的比丘了。
有趣的是,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对佛门的居士五戒颇为重视,遂仿照居士五戒制定老君五戒,并与儒家的五常学说联系在一起,要求道教信徒:“第一戒杀,一切众生,皆不得杀,为仁;第二戒盗,非己之物,皆不妄取,为义;第三戒淫,非夫妇者,皆不得犯,为礼;第四戒妄语,非属实者,皆为妄语,为信;第五戒酒,非病非法,皆不得饮,为智。”《太上老君戒经》强调说:“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善男子,善女人,愿乐善法,受持终身不犯,是为清信。”看来,儒、道、释三家学说的基本理念中,在持戒这一点上可谓殊途同归。
孙中山先生曾对宗教戒律给予很高评价,他指出,宗教戒律可以弥补国家法律之不足。的确,从居士戒中,我们确可以读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正面而健康的元素,其对现代社会浮躁浅薄、物欲横流之浊流,亦不失积极的匡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