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共生国际传媒讯】5月23日电:随着阿尔伯塔省政府计划于今年秋季举行有关“省份分离公投”的咨询性投票,以及Paul St-Pierre Plamondon领导的Parti Québécois承诺若执政将在魁北克举行独立公投,加拿大社会再次关注:一个省份是否可以自行脱离加拿大联邦?
根据加拿大联邦法律和1998年最高法院裁决,答案是“不能单方面脱离”。1995年魁北克独立公投后,加拿大联邦政府曾请求最高法院就“省份脱离联邦是否合法”作出解释。法院1998年裁定,若某省通过“明确问题”(clear question)举行公投,并获得“明确多数”(clear majority)支持独立,则可以启动分离谈判,但该省无权单方面宣布脱离加拿大。随后,联邦议会通过《清晰法案》(Clarity Act),将这一原则正式写入法律。
法案规定,联邦众议院有权判断公投问题是否“明确”,以及支持独立的票数是否构成“明确多数”。不过,法律并未界定具体票数标准。法案起草人、前联邦部长Stéphane Dion指出,简单的“50%加一票”未必足以启动独立谈判。
根据法律,即使公投通过,相关省份仍须与联邦政府及其他省政府展开复杂谈判,并推动宪法修正。由于加拿大宪法并未涉及“脱离联邦”问题,修宪需要获得一定数量省议会支持。
法律专家指出,一个省份退出联邦将牵涉国会席位分配、联邦债务、公共服务体系、军队、护照、经济体系等广泛问题,对全国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可能由单一省份自行决定。
此外,原住民权益也是关键议题。最高法院裁决及《清晰法案》均强调,独立谈判必须考虑加拿大原住民的权益及土地诉求。由于部分原住民条约跨越省界,一旦省份独立,现有边界未必能够维持不变。
对于是否可以无视《清晰法案》单方面宣布独立,最高法院曾指出,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权”通常适用于公民权利遭严重剥夺的情况,而加拿大并不符合这一条件。因此,一个省份若绕过联邦自行宣布独立,能否获得国际社会承认将极为困难。
1995 Quebec referendum后制定相关法律的Stéphane Dion表示:“加拿大省份若违背渥太华意愿寻求国际承认,成功机会几乎为零。”
编辑:胡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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