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共生国际传媒文学园地】作者:王学信
“我要把这个古老的故事,
像红烛一样来点亮,
让它的光芒射到四方……”
随着这深情的序歌,傣族民间叙事长诗《娥并与桑洛》把我们带到了地处亚热带、富于民族情调的傣家村寨景多昂,那里“广阔的田坝,平坦得像蝴蝶的翅膀”,那里“竹楼成排成行,楼角指着星星和月亮”。小桑洛在这样一个美丽的村寨诞生了,长大了,“就像一棵竹笋,生长在绿荫的竹林里,”本寨、外寨的姑娘都喜欢桑洛。诗中唱道:“姑娘们天天盼望桑洛,天天等着桑洛的琴声”,然而,桑洛的母亲却偏偏相中了自己妹妹的女儿阿扁和安佐。桑洛的姨妈很富裕,常送来桑洛喜欢的东西,但她的两个女儿都很粗俗,一个“嘴里讲的,都是别家姑娘的坏处”,并且“看见男人,口水特别多”,另一个“脸上的粉擦得像灰猫,头发上拧得出油来,”桑洛不喜欢她们。为了摆脱母亲整日的唠叨和纠缠,桑洛和小伙子们一起出门去做生意,来到了猛根。
“猛根城热闹得像一条河,人们像鱼一样来往穿梭”,猛根城有个美丽的姑娘娥并,像“初开的荷花”,“比棉花还要洁白”,“比云彩还要柔和”,她的歌声“又细又轻”,全寨子的人都爱听,“她的衣裳闪闪发光”,她“头上的花啊,引得蜜蜂、蝴蝶奔忙”。在街子上,娥并与桑洛一见钟情,“他们用眼睛说话”,“两颗心连在一起”。在河边,桑洛真挚的表白加深了双方的爱情:“猛根漂亮的姑娘这样多,我爱的就是你一个。你像高高山上的鲜花,我穿过刺丛也要摘下。”在娥并家的竹楼上,“爱情像粉团花一样发出芳香,两对眼情都为爱情发光。”娥并的誓言也同样坚定,她说:“我们地方的姑娘,一句话比金子珍贵。只要哥哥不变心,我们的爱情啊,没有人能够拆散。”
娥并与桑洛的爱情,遭到了桑洛母亲的坚决反对,看不上猛根穷姑娘的母亲一心只想将妹妹的女儿娶进门,她凶恨地对儿子说:“你在我的家里,就得听我管教,要是再不守规矩,从此不要叫我母亲!”忠于爱情的桑洛却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不准我娶娥并,我偏偏要和她成亲!如果你真不答应,从此我不叫你母亲!”
正当桑洛和他的母亲争执不下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的娥并不顾山高路远,来到景多昂投亲。狠心的母亲设下毒计,把桑洛骗到远处去打鱼,自己则在家里备下尖尖的竹针和锋利的刀,让远道而来、又饥又渴的娥并吃像药一样苦的帕贡菜和又生又臭的腌鱼。娥并添饭时,藏在饭盒里的刀割破了她的手指,竹针又刺进了她的手心和后背。接着,桑洛的母亲又无情地将痛苦难当的娥并赶出了家门,娥并终因体力不支昏倒在树林里。此时,不幸早产的婴儿死去了,他变成一只小鸟,不停地叫着:“桑洛!桑洛!”
桑洛回到家里,找不到娥并,却发现了地上的血迹,明白了实情,立即驱马追赶,来到了猛根。这时,娥并家挤满了人,“人们的哭声比打雷还响”。桑洛扑上去,抱起娥并痛苦地呼唤着,娥并的眼睛睁开了三次,“微笑地死在桑洛的手上”。此刻,悲愤已极的桑洛痛不欲生,决心追随心爱的人而去,“他举起了刀……倒在娥并身边”。后来,在桑洛与娥并合葬的坟墓上长出密密的芦苇,“芦苇的根连在一起,芦苇的花絮在一起飞。”桑洛母亲对此恨恨不已,放火烧了芦苇,然而,“火光中升起两颗星星,这就是桑洛与娥并。一颗星出现在黄昏,一颗星出现在黎明。”凄惋动人的故事结束了,读者的泪水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年年三月两颗星相会在一起,它们是那样的明亮、美丽。”桑洛与娥并没有死,勤劳、善良的傣族人民永远怀念着——这对为追求美好的爱情而死去的年轻情侣。
娥并是个聪明美丽、纯真善良的姑娘,桑洛是个淳朴漂亮、正直勇敢的小伙子,他们之间的爱情真挚而纯洁,深沉而炽烈。然而,在残酷无情的社会现实里,这种美好的爱情却被淹没在桑洛母亲贪婪的极端利己主义冰水之中,幸福就这样被扼杀了,于是,悲剧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叙事诗对娥并与桑洛的悲剧命运寄予了极大的同情,并理所当然地对桑洛母亲人性中的卑劣面——自私、贪婪、狠毒、残忍,表示了极大的愤怒和无情的鞭挞。对真、善、美的赞扬与歌颂和对假、丑、恶的憎恶与批判,历来就是一切人民口头文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及不衰的思想主题,叙事长诗《娥并与桑洛》之所以受到傣族人民珍爱,且口耳相传、经久不衰,不正是基于这一点吗?
叙事诗《娥并与桑洛》以抒情的笔调、生动的语言叙说了这个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成功地塑造了娥并与桑洛这两个美丽动人的艺术形象,他们既是现实的,又是理想的。娥并在爱情上执着专一,缠绵悱恻,感人至深;桑洛对爱情坚贞不二,以身殉情而义无反顾。这是何等感人的艺术形象!正是在他们身上,寄托着傣族人民对爱情生活的最真挚和最美好的愿望。
这首优秀的傣族民间叙事长诗,既闪耀着夺目的现实主义光辉,又带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娥并与桑洛的爱情悲剧既使我们感奋、警醒,而他们双双变成星星的理想描述,又让我们生出坚定的信念和对未来的期望——在某种意义上,生活将因抗争而变得美好。《娥并与桑洛》将像一切人类艺术珍品那样,伴随它那凄惋动人的爱情故事,永远给人们以艺术上的感染与思想上的启迪。
(编辑:胡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