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万家企业挂牌“四板” 各地正推进三大事项
■本报记者 左永刚
在国务院发布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四板”市场)相关通知10个月,以及证监会出台实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3个月后,地方政府正忙于确认辖内区域市场的唯一合法性,同时陆续制定依托区域市场的直接融资计划。
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5月份证监会制定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两份文件均以规范先行为主导方向。
目前全国有40家区域市场,挂牌企业超过2万家。按照国务院通知,区域市场由所在地省级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风险处置责任。
一位来自东部省份区域市场发展研究部的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下放区域市场监管权的同时,也将促使地方政府借助区域市场,打造区域内资本市场基础平台。目前区域市场正在推荐三大重要事项,包括省级政府确认辖内市场唯一性、部分市场清理异地挂牌企业、5省市(区)需要合并辖内市场。
按照国务院通知和证监会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尚未设立运营机构的,可设立一家;已设立两家及以上运营机构的,省级政府要积极稳妥推动整合为一家。
目前,北京、四川、重庆、浙江等20多个省市(区)陆续公布了运营机构名单,以及市场的唯一性。另外,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广西需要整合辖内区域市场,目前仅有广西已经启动辖内市场合并。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除云南目前尚未建立股权交易市场以外,按照国务院要求整合后,全国将保留34家区域市场。
“在规范之后,区域市场将成为地方政府培育IPO项目的起点和重要平台。”上述区域市场研究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面对国家推动区域市场发展的政策机遇,江西、湖南、安徽、河北、河南、内蒙古都制定了有力的扶持政策,致力于发展区域市场。而像江苏、浙江、湖北等省更是将区域市场作为省内资本市场的基石来打造,明确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挂牌、牌上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明确将区域市场作为本省企业规范改制、股权融资、上市培育、并购重组和国企混改的基础平台。
“在目前的宏观环境和金融环境下,各省都在抢占新一轮金融创新发展的先机,谁行动早、出手快,谁就先收益、抢得主动权。”上述区域市场研究负责人表示。
(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