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公安部纪检组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用铁的纪律管警治警
2015年,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200多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2016年,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300多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261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数据的背后,是驻公安部纪检组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的不懈努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首先要转变执纪观念。”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这样要求,“执纪审查作为党内审查,根本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所以执纪审查要突出纪律特色,不仅要紧盯贪污腐败等大问题,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把握执纪重点,形成强力震慑
2016年明确8个查处重点,2017年明确6个查处重点。驻公安部纪检组每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住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执纪审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在审查内容上,驻公安部纪检组紧紧把握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这一政治属性,始终把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首要任务,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近年来,驻部纪检组认真审查涉及周永康案件的人和事,全面肃清流毒影响。督促指导天津、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彻底肃清武长顺、秦玉海等人的遗毒。
在审查对象上,驻公安部纪检组紧紧盯住重点人,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去年,驻部纪检组直接立案审查了某单位2名主官为个人及下属晋升送钱拉票等严重违纪问题,共涉及该单位及相关单位上百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认错悔过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将2名主官移送司法,其他干部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既教育了干部、又稳定了队伍,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近两年,驻部纪检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45人中,相关单位或部门一把手占46.4%。
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2016年以来,邓卫平先后约谈部直属机关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70余人,实现了约谈工作全覆盖。约谈中,既严肃指出个人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又严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紧随其后,把管党治党更多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驻部纪检组瞪大眼睛、伸长耳朵,从只盯少数人向关注大多数转变,坚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部机关某局级单位一负责同志因借出差之机顺道参观旅游被诫勉谈话,还被责成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虽然跟我谈话的同志态度很和蔼,但对我而言真是当头棒喝。幸亏组织在关键时刻拉了一把,否则我很可能滑得更远、陷得更深。”这名被诫勉谈话的同志说。
坚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为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的质量和效果,防止出现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等问题,驻部纪检组严格谈话函询工作模式,对谈话中说不清的,步步追问;对函询中一次说不明白的,再次函询。经函询予以了结的书面反馈结果,抄送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注重创新方法,助力执纪审查作用发挥
注重打牢基础。科学地收集和处置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驻部纪检组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内部挖潜,优化力量配置,调整建立了信访案管室,对问题线索统一受理、集中管理,全程跟踪督办。
注重形成合力。驻部纪检组牵头成立公安部反腐败联席会议,督察、审计、巡视、办公厅、人事、法制、装备财务、机关党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执纪审查及审理处分的监督作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近年来,驻部纪检组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一半以上来自巡视、审计发现,反腐败工作合力初步显现。
注重扩大效果。警示教育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途径。驻部纪检组牵头修订了《公安部通报曝光违纪问题工作规定》,近两年已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各类会议等形式通报曝光违纪问题230余起。(刘彦飞)